为何“欢喜”?
秉承“赏中华诗词,寻文化基因,品生活之美”的宗旨,《2023中国诗词大会》围绕“欢喜、寻味、燃、寒暑、先生、本来、心动、天下、十年、远方”十个关键词,以“欢喜”为始,以“远方”为盼,回归诗意的共同落点,给人以穿越凛冬的温暖力量,再掀“全家老少齐上阵,天南地北共此情”的收视浪潮。
“欢喜”不仅是一种精神状态,更是一种价值追求和理想情怀。
点评嘉宾、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康震,借用中国古典诗词为观众普及了人生之中各式各样的欢喜:有大功告成的狂喜“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有人生自得的欣喜,“休对故人国,国,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更有心怀天下,激励民众的大欢喜,“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
“踏遍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在中央民族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蒙曼看来,又一个春天如约而至,有团聚就有力量,有春天就有希望,新的一年,满载着希望和力量出发,即是迎接岁月静好的“小欢喜”,更是迎接国泰民安的“大欢喜”。
值得一提的是,节目还将相对抽象的主题,化作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时代切面,在纵横古今、纵贯南北的人间烟火中,激发人们对“欢喜”的丰富感知与无限遐想:它是欢悦庆升平的“岁朝图”,是北京深秋农家小院里甜蜜蜜、亮晶晶的大柿子,是浙江安吉余村“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的美好模样,是我们透过中国航天人的眼睛“遥望齐州九点烟,一泓海水杯中泻”的油然自豪,是千年非遗绝技打铁花“炉火照天地,红星乱紫烟”的流光溢彩…………
当观众从触手可及的现实场景中,聆听诗意穿梭千年留下的壮阔回响,古老的诗词也就获得了与时代相拥、为生活赋能的新的生命力。
“欢喜”中的隐藏线索
在首期节目中,有一道很有意思的题目,需要参赛选手根据“后代称欢伯,前贤号圣人”“应呼钓诗钩,亦号扫愁帚”“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等四句诗句线索,猜出一种饮品。
答案毫无悬念:酒。
节目主持人龙洋表示,将“酒”列入“欢喜”的线索题里,很有深意。在她看来,酒,可以是最孤独的人喝,也可以是最热闹的人喝,可以是最豪放的人喝,也可以是最温情的人喝,是每个人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存在。
康震也提出,酒在中国人的生活里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中国人爱酒从对酒的命名中就可以体现。“应呼钓诗钩,亦号扫愁帚”出自苏轼《洞庭春色》一诗,写的是苏轼当时的好友将所酿之酒取名“洞庭春色”,既是好酒之誉,也蕴含着主人对祖国山河的美好想象,李白也有诗云“巴陵无限酒,醉杀洞庭秋”。
康震认为,“酒,在这时候就不是酒了,是一种燃烧的激情”。
蒙曼从古人对酒的别称中,总结“酒可以给人带来快乐”。“欢伯”一说,最早出在汉代焦延寿的《易林·坎之兑》中,“酒为欢伯,除忧来乐”认为,酒能消除人的烦恼与忧愁,使人快乐。
此外,酒还有“清圣”“浊贤”之说。在北宋时期李昉等撰写的《太平御览》《魏略》中有记载:“太祖(曹操)时禁酒而人窃饮之,故难言酒,以白酒为贤人,清酒为圣人”。以“圣贤”代酒,足见对酒之欢喜。
年+文化+酒=古井贡酒
《中国诗词大会》是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由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自主研发的原创文化类电视节目。它把中国最影响深远的诗词搬上综艺节目的舞台,以比拼竞赛的形式,寓教于乐,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与发扬有了全民基础。
癸卯兔年,时值《中国诗词大会》陪伴观众“文化过年”的第八个年头。不知不觉守候它的开播,早已成了全家老小、天南地北的年味之选。
据统计,该节目前七季收视总计超过30亿人次,在全社会形成了诗词热、国学热、国风热和文物热,成为观众春节假期不可或缺的“精神陪伴”。
而古井贡酒同样是“年文化”的倡导者与同行者。
自2016年,古井贡酒携手央视春晚,向全国人民拜大年。中国人的过年记忆中,又加了一个“喝古井”,“过大年、喝古井、看春晚”成为一句流行语,响遍大江南北,深入人心。古井贡酒历经十年研发的“年份原浆·年三十”,更是以“年三十”为名,彻底与年文化深度绑定。
此外,古井还围绕“年”,成立古井贡酒文化研究院,遍邀白酒业、文化界专家围绕“年”展开一系列文化研究。通过发掘“年”文化的深厚内涵,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古井文化道路,展现了古井贡酒传承与传播中国文化的名酒担当。
也正是“传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的同一个初心,让古井贡酒与《中国诗词大会》走到一起。
2022年,古井贡酒牵手《中国诗词大会》。此次再度冠名、同框亮相,在新春佳节的喜庆、祥和中,二者携手汇聚起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民族向心力,不仅激发起国人以诗为桨、破浪前行的力量与勇气,也表达了古井贡酒“寻文化之根、铸民族之魂,举杯古20,畅饮中国酿”的美好愿望,从而让全世界见证了“中国酿世界香”的魅力。
治理APP广告“乱跳转” 就该有“硬标准”****** □吴睿鸫 “手机APP开屏广告,‘摇一摇’就‘乱跳转’”“走着路打开软件,手机不小心晃一下就自动跳转”……如今,APP“摇一摇”功能日益普及,增强了使用的便捷性,但部分应用出现“乱跳转”现象,给用户带来了困扰。近期,在工信部指导下,中国信通院、电信终端产业协会联合多家行业重点企业制定并发布实施相关标准,以规范“乱跳转”问题,切实保护用户合法权益。(2月1日《人民日报》) 久被诟病的“弹窗广告”,在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多轮整治后,已有所收敛,可“摇一摇”式开屏广告又冒了出来。稍有摇晃,手机就会自动进入广告详情页面、跳转打开广告相关软件甚至直接进入软件下载页面,给消费者带来新的困扰与烦恼。 对于APP广告“乱跳转”现象,江苏省消保委曾发起过关于《APP开屏广告“摇一摇”,你怎么看?》的投票,结果显示91%的消费者表示曾遇到过“摇一摇”等类似形式开屏广告,92%的消费者表示了厌恶。这意味着,这类APP广告“乱跳转”已影响到了公众的日常生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也规定,不得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而“摇一摇”就“乱跳转”式开屏广告,在某种程度上变相强制手机使用者接受广告推送、下载APP,损害了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是在公然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更为重要的是,这些App通过“摇一摇”实现进入广告,调取了手机的传感数据,而这些数据的获取,并未取得消费者同意与授权,这不仅有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且也给消费者个人数据安全带来极大的潜在隐患。 令人欣慰的是,工信部开始联合多部门,对APP广告“乱跳转”进行有效整治,出台了三项“货真价实”的“硬标准”:一,强化明示告知义务。向用户清晰明示要执行或触发的交互动作及结果预期。二,细化参数设置参值。将“摇一摇”动作的设备加速度设置为不小于15米每平方秒,转动角度不小于35度,操作时间不少于3秒,来确保APP在走路、乘车、拾起放下终端设备等日常生活场景中,不会出现误触发而跳转的情况。三,保障用户选择权。未经用户主动选择同意,不得强迫下载、安装、打开APP,不得使用欺骗误导用户的图片、文字和链接进行页面跳转或使用第三方APP。 可以预见,通过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国信通院等部门协同配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制度标准真正落实到位,将能更好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消费者营造良好的信息消费氛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