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联合国前副秘书长索尔海姆:制定保护自然的积极议程 须调动公众参与才能成功******
中新网蒙特利尔12月8日电 “如果我们想要创造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我们就要与当地人民一起努力。他们是在第一线保护地球母亲的人。”
当地时间12月7日,COP15第二阶段会议“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边会在加拿大蒙特利尔举行,边会由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新闻社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
联合国前副秘书长索尔海姆在边会上作视频发言时如是表示。他还举例称,在非洲卢旺达,人们在增加大猩猩数量方面取得了令人难以置信的成功,“因为大猩猩造就了地方经济”。
联合国前副秘书长索尔海姆作视频发言。尹灵 摄索尔海姆介绍,游客去看卢旺达的大猩猩,为其国家公园附近的出租车司机、酒店员工、教师和导游创造了奇妙的经济。
“这当然意味着,附近的人不会为了获取丛林兽肉而杀死大猩猩。住在那里的人是大猩猩的第一线保护者,因为这对他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经济来源,为他们的地区创造了就业机会。”他说。
索尔海姆指出,一头大象可以在一个晚上毁掉一个农民一年的全部工作。“因此,我们需要与当地人民一起寻找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以建立自然与人的和谐共生。”
基于此,索尔海姆认为,如何调动公众参与,对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至关重要。
索尔海姆强调,中国提出的美丽中国理念打动了我。因为该理念具有积极的意义,因为这个理念调动了民众的爱国情怀,因为它使对自然的保护和热爱深入人心,并使自然保护成为一种向善的力量。
在他看来,这一理念应被大家牢记。
他坦言,“要制定保护自然的积极议程,我们必须与当地人合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成功,我们才能创造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共生。这对21世纪的未来至关重要。”(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