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高博会服务高校设备更新改造及数字化建设专项工作新闻发布会在京召开******
光明网讯(记者 李伯玺)1月10日,中国高等教育博览会(以下简称“高博会”)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召开,会议介绍了高博会服务高校设备更新改造及数字化建设专项工作情况。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副会长、秘书长姜恩来,学会实验室管理工作分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北京大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部长刘克新,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化治理委员会秘书长沈富可等出席发布会。发布会由学会事业发展部主任吴英策主持。
发布会现场 光明网记者 李伯玺摄
姜恩来表示,为服务高等教育数字化发展,提升高校设备更新改造效率,中国高等教育学会把服务高校设备更新改造及数字化建设列为重点工作,并纳入高博会重要项目,拟采取开展优秀解决方案征集遴选工作,定期举办解决方案推介会,定期发布“高博会推荐产品名录”,以及建设服务高校的一站式数字化采购平台等多项措施予以支持。
刘克新介绍,近年来,全国高校仪器设备拥有量每年都以大约10%的速度增长,总值已接近万亿元。高博会在推进高等教育领域设备升级改造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悉,第58届高博会将在2023年4月8日至10日,与第59届高博会合并举办。届时,将有大批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携手,助力高校设备更新改造及数字化建设。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