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间 “江豚微笑”“万鸟齐翔”成为美丽江西生动名片******
中新网南昌1月12日电 (袁汝晶)绿色发展指数连续9年居中部地区第1位、全省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以上、长江干流江西段连续5年、赣江干流连续2年达到Ⅱ类水质……
12日下午,江西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和平就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作报告时指出,五年来,赣鄱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江豚微笑”“万鸟齐翔”成为美丽江西生动名片。
1月12日下午,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张和平作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 刘占昆 摄张和平称,过去五年,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迈上新台阶,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建立省市县三级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体系,在全国首创省人民政府向省人代会报告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制度;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生态司法、绿色金融创新等特色改革在全国形成样板。
“过去一年,长江经济带披露62个问题完成整改60个,完成尾矿库闭库122座;完成人工造林101.2万亩,江西省自然保护区达到190个;全国唯一部省共建江豚保护基地落户江西,长江江豚出现频次大幅度增加。”张和平表示,2022年江西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针对未来重点工作,张和平称,江西将持续深化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不断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加快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扎实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努力构建美丽中国建设样板区、生态文明改革引领区、全面绿色转型先行区、生态福祉共享示范区。(完)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 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 本报讯(记者刘玉)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使用教材、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 辽宁规定,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被纳入“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含教研员)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 在收费管理方面,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同时,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30。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