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将高龄津贴扩增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中新网银川1月29日电 (记者 杨迪)记者29日从宁夏民政厅获悉,日前,宁夏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联合印发《关于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自今年1月1日起,宁夏高龄津贴发放范围由80周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大到80周岁以上全体老年人。
据介绍,《通知》旨在提高老年人优待水平,推动老年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发展。《通知》规定,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无固定收入的老年人,可纳入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制度范围。固定收入包括离退休费和基本养老金等,不含中央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子女赡养赠予和遗属生活费、优抚对象享受的优待抚恤金等。
《通知》新增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范围,凡持有宁夏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未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的人员(已享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高龄补贴待遇人员不重复纳入),均可享受高龄老年人津贴。
《通知》还规定了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高龄低收入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城市户籍每人每月发放450元,80-89周岁农村户籍每人每月发放270元;90周岁以上城乡户籍每人每月发放500元。新增高龄老年人津贴发放标准为:80-89周岁每人每月发放100元,9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通知》介绍,宁夏高龄老年人津贴实行分类分档发放的原则,并随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进行调整。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高标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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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宁夏两会时间确定******
中新网银川1月10日电 (杨迪 周宸宇)记者10日从2023年宁夏两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协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将分别于1月13日和1月12日在银川召开。
宁夏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李金柱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议程共有8项:分别为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计划报告;审查和批准预算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选举自治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出席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决定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设立以及有关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
宁夏政协办公厅副主任王天林介绍,宁夏回族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增设“环境资源界”,将“共青团”和“青联”合并设为“共青团和青联”界别,调整后仍保持29个界别不变,目前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已全部准备就绪。(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