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风采】执着创新的“钢铁玫瑰”******
【劳动者风采】
执着创新的“钢铁玫瑰”
——记山东慧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惠敏
光明日报记者 任欢 光明日报通讯员 郭晓飞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十大杰出职工、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全国三八红旗手……这是山东慧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惠敏取得的荣誉。“其实我只是一名普通的钢铁女性。”她笑着说,自己从上大学与钢铁结缘,到工作后做钢铁科研,再到为钢铁发展下海创业,“能够一生与钢铁打交道,被称呼一声‘钢铁玫瑰’,我感到很自豪。”
1977年,为实现当科学家的梦想,周惠敏通过刻苦复习,顺利考入北京钢铁学院,成为金属材料专业的一名大学生。1982年,她大学毕业分配到济钢,后又调入山东省冶金科学研究院,做钢铁表面防腐研究。经过不懈努力,她完成了“金属表面涂刷型磷化”“稀土永磁材料防腐液”等20多个实用项目的研制。其中,1995年“涂刷型钢铁表面磷化技术”被选定为“九五”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项目。
因实力突出,周惠敏1995年和1996年连续两次被国家海洋局极地办选定参加南极科考,担任长城站、中山站的防腐工程技术负责人和工程总指挥。“看到考察站经过多年侵蚀已经锈迹斑斑的样子,我心急如焚。”为此,不管是遭遇极端困难天气,还是多次在施工过程中病倒,她都咬牙坚持了下来。“南极的经历,不仅磨炼了我的意志,还让我坚定了要把自己的研究成果更好地产业化、更好地服务社会的决心。”周惠敏说。
2001年,周惠敏放弃“铁饭碗”,在济南高新区成立了山东慧敏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济钢控股的子公司。为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她于2003年将公司改制为民营科技企业——山东慧敏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走上了执着创新的道路。
“要时刻保持创新意识,让技术创造更多价值!”带着这样的信念,党的十九大以来,周惠敏开始着力解决机械化施工过程中的难题。她带领公司科技骨干研制了新型自动浸涂机,该设备采用特制机械手旋转运行,由气缸带动机械手完成涂料浸蘸等操作。2020年4月,第一台自动浸涂机试制成功,并在宝钢湛江等高辐射覆层涂覆施工项目中得到应用。“结果显示,自动浸涂机不仅提高企业施工生产效率25%以上,还降低了劳动力需求,大大提高了劳动效率。”周惠敏说。
周惠敏表示,近年来,济南高新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步入“快车道”,为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落实落地提供了坚强保障,“慧敏科技也提出一系列激励举措,不仅完善了技能工人的待遇体系,还可以让技能人才与技术人才、管理人才同步成长”。
“刚柔并济,铮铮铁骨”这8个字,用来形容周惠敏再合适不过。她笑着说:“下一步,我将和公司全体成员一起,为祖国的钢铁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2日 04版)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