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一审宣判******
中新网2月3日电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消息,2023年2月3日,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全国首例非法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并当庭宣判。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经审理查明,2020年12月,被告徐某在未向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从被告刘某处购买黑鱼、鲶鱼用于放生。2020年12月15日上午,徐某在钱资湖准备放生,遇有工作人员阻止,现场同时也有群众阻止并报警,徐某等人遂前往长荡湖温洛港桥附近,放生由刘某运至现场的鲶鱼25000斤,后大量鲶鱼死亡。12月20日,常州市金坛区、溧阳市长荡湖渔政监督大队开始组织人员打捞,截止2021年2月9日,共计打捞10天,累计打捞出死亡鲶鱼20208斤。
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淡水渔业研究中心鉴定,投放的鲶鱼为革胡子鲶,系外来物种。华南师范大学专家意见认为,案涉放生行为对长荡湖渔业资源造成的直接损害补偿(赔偿)费不少于7427.6元至44565.5元,对长荡湖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的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至6000元。另,专家评估费用为18000元。
庭审过程中,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刘昌景博士作为专家辅助人出庭说明外来物种及外来物种入侵的概念、并对放生外来物种的危害、禁止肆意放生外来物种进行了充分阐述。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认为,徐某、刘某在未向当地的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的情况下,自行向长荡湖投放大量外来物种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导致了该水域环境要素和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造成了生态损害,应当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责任并在服务功能损失范围内适用惩罚性赔偿。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徐某、刘某对其非法投放外来物种革胡子鲶所造成的生态资源损失30000元、服务功能损失5000元、专家评估费18000元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连带承担惩罚性赔偿5000元;并将上述赔偿款项在科学论证后拟定方案用于长荡湖生态环境修复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
外来物种入侵是威胁国家生物多样性、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的重大安全问题,已经上升至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缺乏科学指导和法律监管的盲目放生会对本地的生态系统造成损害,并对生物安全带来巨大风险,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案是因非法投放外来物种引发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审理投放外来物种民事公益诉讼案,充分体现了落实生物多样性国家保护战略和维护国家生物安全的司法担当,并探索将惩罚性赔偿资金用于生物安全风险防范事项,向社会公众普及外来物种入侵危害,引导公众树立生物安全理念,自觉遵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法地开展放流活动。
长三角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大会聚焦“数字创意”******
本报讯 (驻安徽实习记者孔令晖)12月16日,以“数字创意 活力强劲迸发”为主题的2022年长三角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大会在安徽合肥召开。大会由安徽省文化和旅游厅、合肥市人民政府主办,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进行。安徽省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郭强出席并宣布大会开幕。
会议指出,数字创意产业链接科技与文化、贯通线上与线下、融合现实与未来,面临难得历史机遇、广阔作为空间。要提高思想站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抓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带来的新机遇,借势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激发的新动能,抢占文旅深度融合发展创造的新空间。要坚持项目引领,放眼长远谋项目,千方百计找项目,想方设法推项目,优化政策扶项目,推动“双招双引”再上新台阶。要凝聚各方力量,专班当好“领头羊”,市县跑出“加速度”,部门当好“推进器”,商会协会构建“生态圈”,推动全省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取得新业绩、实现新突破,为增强安徽文化归属感软实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推进长三角区域高质量一体化发展作出新贡献。大会还举行了专题报告会,与会专家围绕国家数字化战略怎样落地落实、数字时代的文化创意、推动数字创意产业新发展等主题作了主旨发言。
长三角数字创意产业发展大会于2021年首次举办,是长三角三省一市文化和旅游部门、工商联携手共谋数字创意产业发展的高端峰会,旨在加强长三角地区数字创意产业间的联系,进一步汇集专家智慧和企业力量,共同打造数字创意产业新高地,全面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