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青年画师仁青郎加(右一)在自己的工作室指导学徒创作唐卡漆画作品。
唐卡漆画作品《天路》仁青郎加作
唐卡漆画作品《白塔桃花风景图》阿旺曲扎作
在福建省援藏工作队大力支持下已建设完工的昌都唐卡漆画基地。(本文配图由昌都市文化局提供)
跟随福建省艺术馆艺术创作部副主任何肃先,记者走进一个面积超300平方米的大厅。这是位于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卡若区的文创展示中心——唐卡漆画展陈大厅,也曾是开展培训的“教室”。四周桌子上,一幅幅大小不一的漆画摆放有序。看着这些画作,这名福建援藏干部瘦削的脸上难掩骄傲。
走近一幅画作细看,宽近1米,高足1米有余,画面是雪山,蛋壳、漆料等多种原料在画布上有序排列,贡献各自的色彩,绘就了一幅高原特有的日照金山景色。据何肃先介绍,这是这期新参加培训班的画师创作的。
参加培训的唐卡漆画画师,大多是昌都从事唐卡创作中的年轻一代。在福建省援藏工作队的积极推动下,唐卡漆画在昌都落地生根4年有余,先后已有160多名本地画师参与其中。
从一个人开始的绘画之路
唐卡,指用彩缎装裱而成的卷轴画,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福建漆画,则是从依附于工艺美术脱胎成为纯艺术的架上绘画形式。在福建省援藏工作队的努力下,它们融合产生了新的艺术形式——唐卡漆画。
7岁开始学习传统唐卡,青年画师仁青郎加被称为唐卡漆画的“第一人”。出身唐卡世家,仁青郎加从小就在父辈绘制的唐卡下牙牙学语;长大后,他跟随曾祖父嘎玛德勒和父亲曲英江村一笔一笔地学习绘制唐卡。
2018年,在昌都市文化局的委派下,仁青郎加来到厦门,参加了福建省艺术馆在厦门举办的首届中国农民漆画高级研修班。那是他第一次与漆画相识——“怦然心动!”哪怕时间过去许久,他依旧记得自己第一次看见漆画的心情。那时,他的内心如触电般闪过一个念头:“这些东西如果拿来画唐卡,会是怎样?”
“出生地”相距千里,唐卡和漆画两种艺术形式有许多不同。福建省青年画院特聘画师朱莉燕介绍,从颜色来说,唐卡用的是牛骨熬的胶,而漆画用的是漆树的汁液,唐卡偏亚光,漆画更明亮;在绘画语言上,唐卡主要采用渲染、叠加的手法,而漆画则侧重研磨、黏贴、镶嵌等技法。
然而,不同之间孕育共通,差异之中存在互补。据朱莉燕介绍,漆画的技法,会让唐卡在画面的立体感、空间感和材质对比感上有更丰富的展现,借用漆的元素,唐卡材质变得更高级,表现也更精美。
福建美术馆馆长邱志军认为,唐卡漆画的出现不是简单的“跨界”或是工艺创新,而是一种当代美学的主动选择,它打开了艺术样式的另一扇门。
尝试并不容易。漆画的创作材料是天然大漆,过敏是漆画初学者需要面临的巨大挑战。第一次用漆画的手法创作唐卡,仁青郎加需要跟大漆打交道,因为过敏,他的双手肿得无法弯曲,脸也肿得通红。但他都咬牙坚持了下来,最终克服了过敏反应,创作出自己的第一幅唐卡漆画作品。
获得更多人的认同与肯定
在福建学习的过程中,仁青郎加又完成了自己的第二幅作品。“第一次创作唐卡漆画,画作显得很稚嫩。第二幅作品经过认真打磨,唐卡漆画的融合更加成熟,我觉得可以拿出去给更多人看看了。”仁青郎加说。
这幅作品后来被推荐参加国家艺术基金项目“乡野漆彩——中国农民漆画展”日本东京站的展出。展会现场,四周人来人往,仁青郎加焦急地等待着。不一会儿,一名男子来到这幅作品前仔细端详。听了介绍,他问仁青朗加:“这画出售吗?什么价格?”买下画作后,他还专门留下了仁青郎加的联系方式,希望以后有机会继续购买他的唐卡漆画。
“看来,这项创新不但有人欣赏,还有一定的市场,这或许是我可以探索的方向。”仁青郎加想。带着自己在福建创作的作品回到家乡,仁青郎加向父辈们介绍了唐卡漆画和自己的想法。
作为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仁青郎加的曾祖父嘎玛德勒非常开明——看着仁青郎加的新作,他对这种新手法大为赞叹,对孙子的尝试也表达了支持。但不是所有人都认可仁青郎加的创作。一些唐卡画师表示不理解:“传统唐卡不好吗?为什么非要搞唐卡漆画?”
“创新手法,是为了丰富唐卡艺术本身。传承了千年的唐卡,可以有更多新门类,也能让更多人接受唐卡。”仁青郎加这样回应。有人认可,有人怀疑。仁青郎加知道,得自己先干起来,“用成绩说话”。
最大的支持来自漆画的故乡福建。听说了仁青郎加想要创作唐卡漆画,福建省援藏工作队立即找到了这个年轻人,希望以唐卡漆画为切口,推进文化产业援藏工作。
按照中组部开展“小组团”援藏工作的要求,福建省援藏工作队同福建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艺术馆和昌都市文化局组建“唐卡漆画文化产业小组团”,将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实施的农民漆画艺术精准扶贫模式推广到昌都,培养唐卡漆画画师。
做大唐卡漆画朋友圈
2019年,作为文化和旅游部“春雨工程”项目之一,福建省艺术馆与昌都市文化局联合举办第一期闽藏唐卡漆画培训班。
仁青郎加在培训班里当起了助教。学员白马次仁让他印象深刻:在实践环节,白马次仁选择了相对复杂的创作主题。为了能按时完成作品并参加展览,白马次仁每天下课后都在教室加班绘制。一天晚上两点多,仁青郎加发现教室的灯仍然亮着,他过去一看,原来是白马次仁在专注创作。最终,白马次仁在35天的培训期内如期完成了创作。这批作品后来都在昌都市博物馆展出。看着画作前的观众,白马次仁笑容满面。
作为培训班教师的朱莉燕十分欣慰,“唐卡漆画的出现,是在西藏播撒了漆画的种子,不久将会生根发芽。”
开办培训班,就是最直接的播种方式——近3年来,昌都已经开设了8期唐卡漆画培训班,越来越多人开始投身唐卡漆画创作。
如今,仁青郎加手机里有一个几百人的微信群,里面都是各地学习过唐卡漆画或者对漆画感兴趣的唐卡画师。昌都市各县的画师们在这里咨询问题、分享作品、交换订单,每天都十分热闹。“未来我们可以在昌都成立唐卡漆画协会,以体系化的方式推动唐卡漆画发展,让更多人参与进来。”仁青郎加说。
福建援藏干部、昌都市文化局副局长李聆介绍,下一步,福建省援藏工作队将以“唐卡漆画文化产业小组团”为抓手,持续做大做强唐卡漆画文化产业。通过政府扶持、个人主动投资等方式,昌都将持续举办“唐卡漆画技艺培训班”,设立唐卡漆画工作室,培养更多融通理论和画艺的各类人才,并从中挖掘高水平绘画人才,推出一批代表性画师,创作出更多精品画作。
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艺术史论系主任陈岸瑛认为,福建作为漆艺大省,有着国内最为活跃的漆艺创作和经营团体。福建省艺术馆在西藏昌都开展的唐卡漆画技艺培训,既是技术输出和文化帮扶,也是一次互惠的文化交流。
闽藏协奏山海歌,唐卡漆画相映红。历史上,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共同铸就了开放包容灿烂的中华民族文化。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徐里认为,大漆艺术和唐卡这两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了穿越千年的“跨界碰撞”,诞生出唐卡漆画这一新兴的艺术形式。大漆的温润、包容,与唐卡的圣洁、庄严,艺术性地融合在一幅幅作品中,就如同民族之间感情的深度融合。
雪域高原的唐卡和大海之畔的漆画相互激扬,唐卡漆画成为新时代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生动实践。“这是艺术与文明的融合,更是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唐卡漆画从产生到壮大,凝聚着一批又一批福建援藏干部的共同力量,它是民族的交融,也是传承的创新。唐卡漆画相结合的艺术扶贫模式,帮助当地藏族同胞通过绘画的融合,提升扩大了销路,改变了生活方式,为他们带来了更多收入。”福建省援藏工作队领队说。(袁泉 徐驭尧)
春节旅游遇风险,消费者该如何规避?******
作为新冠降级后的首个小长假,“阳康”后,有人赶着春运回家过年,也有人选择抓住春节小长假去旅游,寻找久违的“诗和远方”。对于旅游出行高峰期可能出现的种种问题,人们该如何应对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南磨房法庭张倩通过新京报对广大旅客进行风险提示。
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旅客该怎么维权?
在案例A中,春节期间,小王精心挑选了一条“苏杭”爆款旅游线路,打算带父母前往游玩,并通过某旅行社订购了上述旅游产品,双方对行程路线、具体景点等进行了明确约定。游玩过程中,因合同约定的苏州著名的A园林景点过于火爆,导致旅行社未能成功预订该景点门票,后旅行社擅自将行程路线中的A园林变更为B园林,小王一家的体验大打折扣。事后,小王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张倩解释,春节是旅游旺季,因游客激增导致热门景点无票、网红酒店涨价的情形,屡见不鲜。在此情况下,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充分协商,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变更旅行路线或住宿安排。如未经协商,旅行社擅自变更行程安排、降低酒店标准的,旅游者可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报名“低价游”却秒变“高价购”,旅行社要担责吗?
在案例B中,春节期间,某旅行社对外推出“云南7日游,只要399”的活动,已经退休的老张对此心动不已,于是报名参团。哪知在旅行过程中,不仅大部分景点都是“一晃而过”,还增加了好多购物环节,迫于导游的压力,老张无奈购买了一条蚕丝被、两块玉石共花费12000元。事后,老张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旅行社组织、接待旅游者,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但是,经双方协商一致或者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的除外。发生违反前两款规定情形的,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或者退还另行付费旅游项目的费用。
张倩解释,近年来,旅行社为招揽游客、谋取利益,往往以不合理低价组团,旅游者本以为自己占了便宜,却不曾想“旅游”变“旅购”,心情和体验都大打折扣。低价旅游团的“盛行”,导致旅行社欺客宰客、强迫购物的现象层出不穷。
旅游者要擦亮自己的眼睛,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且价格合理的旅行社,避免陷入低价、免费旅游的陷阱。如若发生被强迫购物的情形,旅游者可保留好消费凭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情形时,可在行程结束后三十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退货货款;此外,如旅行社或导游存在欺诈或胁迫的情形,旅游者亦可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或第一百五十条主张权利,并要求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
拼团“自驾游”,“免责协议”难免责
在案例C中,小李和小赵都是某俱乐部的“自驾游”爱好者。春节期间,俱乐部组织者在微信群内发布一条“自驾游”报名信息,拟按照自己制定的旅游路线组织几名会员“AA制”自驾出游,小李、小赵看到消息后立即报名。出发前,大家签订了一份内容为组织者仅安排出行过程中的吃、住、行,其他问题都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责任的“免责协议”。行程过程中,因山路曲折,又恰逢雪天路滑,小李驾驶的自家车辆不幸侧翻,小李及坐在副驾驶的小赵均受重伤。事后,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李负本次事故的全责,小赵便将小李及俱乐部组织者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张倩解释,随着“自驾游”的日益盛行,小规模组团出游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车友俱乐部应运而生。一般情况下,俱乐部组织者负责制定“自驾游”路线、安排住宿饮食,参与者自行准备车辆或与他人拼车出行。此外,大家往往还签订“免责协议”表明自愿参与,责任自负的意愿,以此免除“后顾之忧”。但在损害发生时,这样的“免责条款”并不能完全真正免责,小李作为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而俱乐部组织者因未在活动中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比如审慎制定行程路线、提前预测天气状况、合理规划出行时间等,亦应向小赵承担侵权责任。
“自甘风险”参加活动,受伤需自己担责
在案例D中,小吴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组织的“草原3日游”旅行团。按照旅游行程,小吴观看了精彩的赛马比赛及摔跤比赛,观看过后,作为体育爱好者的小吴跃跃欲试,强烈要求与专业摔跤手“比试”一下,现场导游再三向其释明摔跤的风险,小吴却置之不理。一番小试过后,小吴被摔伤,经诊断为踝关节骨折。事后,小吴以在旅游过程中受伤为由,将旅行社及摔跤手诉至法院,要求对其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张倩解释,随着旅游业的不断发展,具有民俗或地域特色的旅游项目日益受到大家青睐,对于旅游过程中的特色活动,比如“草原游”中的摔跤运动、东北“冰雪季”中的滑雪运动,部分旅游者也蠢蠢欲动。
本案中,小吴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明知摔跤运动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及危险性的情况下,对于自身能力做出错误判断,并自愿参加了摔跤活动,应当认定其具有自甘风险的意思表示,对于自身受伤应自行承担责任。摔跤项目不在旅行社原定的行程中,同时导游对小吴参与摔跤活动也进行了劝阻,故旅行社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对小吴的受伤亦不承担赔偿责任。
新京报记者 左琳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