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发布环境公益诉讼指导性案例 涉严惩走私“洋垃圾”******
中新社北京1月11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1日发布环境公益诉讼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案例关于司法保障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
案情显示,有不法分子在韩国组织了一票138.66吨的铜污泥,并以铜矿砂品名制作虚假报关单证。该票固体废物被海关查获后滞留港区,无法退运,危害中国生态环境安全。经评估,涉案铜污泥中含有大量重金属,处置费用为1053700元(人民币,下同)。
此后,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涉案公司及人员分别作出刑事判决。另据该院作出的民事判决,被告米泰公司、被告黄德庭、被告薛强、被告华远公司须“连带赔偿非法进口固体废物(铜污泥)的处置费1053700元”。华远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12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表示,该案明确侵权人走私固体废物,造成生态环境损害或者具有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重大风险的,应当依法承担生态环境侵权责任,赔偿行政执法机关实施无害化处置支出的合理费用,有效解决“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生态保护困局。
发布案例的同时,杨临萍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了生态环境公益保护的中国司法实践。她说,2013年以来,全国法院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司法确认案件1.6万余件。
杨临萍还说,全国法院共设立环境资源审判专门机构或组织2426个,中国成为全球唯一建成覆盖全国各层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体系的国家。
记者从会上获悉,长江流域、黄河流域各地法院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审判组织,实现流域重点区域全覆盖。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刘竹梅表示,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最高法即将召开专门会议就这部法律的贯彻实施作部署。(完)
两“虎”张务锋、陈如桂分别被中国最高检决定逮捕******
中新社北京1月18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官方18日通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张务锋涉嫌受贿一案,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如桂涉嫌受贿一案,均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分别以涉嫌受贿罪对张务锋作出逮捕决定、以涉嫌受贿罪对陈如桂作出逮捕决定。两个案件均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资料显示,张务锋生于1960年10月,山东莱芜人,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他曾长期在其家乡山东省工作。
2022年12月,官方通报张务锋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违规收受礼品”“违规提拔调动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等。
而从陈如桂的公开资料来看,他生于1962年9月,广东廉江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199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同样是在2022年12月,官方通报陈如桂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违规帮助亲属调整职务”“搞权色、钱色交易”“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大搞政商勾连,隐身幕后收钱敛财”等。(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