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⑩科技创新是农业强国建设的重要驱动力******
作者:王晓君、毛世平,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2022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做出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总体战略部署。会议提出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我国作为传统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迈进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根本要求,但农业强国建设任务重、涉及范围广,核心利器在于科技创新,科技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首要驱动力。
一、深刻理解科技创新在农业强国建设中重要驱动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创新被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农业科技创新作为国家科技创新重要组成部分,在“三农”发展中的战略地位日益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创新不断渗透到“三农”发展全局,对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显著提升,科技已成为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首要驱动力。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突出强调,科技创新是引领农业现代化的第一驱动力。只有通过科技创新,不断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才能让农业产业强起来;只有通过科技创新不断突破资源环境刚性约束,走生态低碳之路,赓续农耕文明,才能让农村美起来;只有通过科技创新,瞄准“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才能让农民富起来。未来,必须把科技创新摆在核心战略地位,优先支持,优先发展,走中国特色创新驱动农业强国道路。
二、我国农业科技创新突出的三大短板
世界农业强国的共性特征之一是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强,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达到80%左右,2021年我国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为61%,农业科技创新还存在一定差距,突出短板主要体现三个方面。
一是农业研发实力整体不断提升,但原始创新能力不足。《2022中国农业科技论文与专利全球竞争力分析报告》指出,我国农业科技论文与专利竞争力稳居全球第一方阵。农业科技论文总发文量、高被引论文量和Q1期刊论文量均排名第一。中国农业发明专利申请以62.83万件保持全球第一。但我国农业基础创新能力不足,部分核心关键技术受制于人。世界农业强国种业已进入“生物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技术”的育种“4.0时代”,我国仍处在以杂交选育和分子技术辅助选育为主的“2.0时代”至“3.0时代”之间,种业原始创新能力不足,缺少重大突破性的理论和方法,关键技术与战略性产品研发水平相对较低,国际竞争力优势相对较弱。
二是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初步建立,但涉农企业创新能力不足。初步形成政府主导、“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等多层次、多主体参与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我国现有地市级以上农业科研机构974个,农林类院校98所,涉农类规模以上企业约7万家。但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不高,短板在涉农企业创新能力不足。《2022中国涉农企业创新报告》显示,我国389家上市涉农企业创新指数为47.28(满分:100),创新能力整体偏低,涉农企业创新投入强度2.60%,为全行业的一半,且尚未成为创新决策和创新组织主体,75%不具备重点科研平台,包括国家级、农业农村部级别的创新平台及博士后工作站。
三是建立了世界最大农技推广体系,但基层推广公益性属性不断退化。我国农技推广体系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为农业发展做出过极大贡献。截至2020年,农业农村部所属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化、综合站五个系统,部、省、地、县、乡五级,共有国家农技推广机构7.55万个,农技推广人员51.40万人,如此庞大的农技推广队伍,既服务于分散经营的2.3亿小农户,也服务于生产规模相对较大的300多万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范围覆盖全国农业生产区域2400余个县。但当前由于科研、教育与推广体制相互脱节,农业推广资金严重不足,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在某些地方正在不断退化,基层推广人员队伍正不断萎缩。
三、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的主要发力点
针对农业科技创新的突出短板,不断突破科技和体制机制障碍,推动高水平农业科技自立自强实现,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发力。
一是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强化农业基础研究。农业强国建设要坚持农业科技优先发展方针,加大农业科技投入,让农业科技投入强度由2020年的0.67%尽快提高到全国科技投入强度平均水平(1.5%),并且逐步接近农业强国水平(2%-3%)。加大基础研究的经费投入比重,由2020年的4.53%逐步提高到10%左右水平,进而达到世界农业强国的水平(15%左右),支撑多领域实现“从 0到 1”的原创性突破创新,强化对基因组学、作物杂交育种理论、预防兽医学、重大病虫害成灾机理等基础研究支撑。
二是强化涉农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效能。健全优质涉农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尽快培育一批大型国有涉农企业成为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扶持一批科技型骨干涉农企业成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支持中小微涉农企业创新发展,鼓励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企业建立。引导中央企业、民营科技型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开展校企、院企科研人员“双聘”等流动机制试点,尽快落实科研人员到企业兼职兼薪细则,推广涉农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
三是促进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新跃升,壮大社会化科技服务力量。通过基层乡镇机构改革,规范设置农技推广机构和农技专岗,进一步整合各方人力资源,从农业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公费农科生中充实基层农技人员力量,优化基层农业工作体制机制,给予充足编制和资金支持。通过政府购买农技推广服务清单等方式,支持社会化农业科技服务力量承担可量化、易监管的农技服务。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个性化精准化农技服务,引导其与小农户建立紧密的农技推广服务联结机制。
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稳步调涨******
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发布,劳动者工资权益继续提升——
最低工资标准稳步调涨
进入新年,部分地区迎来了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河北将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2200元、2000元、1800元三档,自今年1月1日起执行;贵州将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为1890元、1760元、1660元三档,自今年2月1日起执行。与之前执行的标准相比,两地各类标准上调90-300元不等,这意味着,一些劳动者的工资权益也将相应提升。
目前,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水平?如何调整?怎样影响企业和劳动者?结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发布的截至今年1月1日全国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本报记者进行了梳理和采访。
全国各地啥水平?
——13省份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在2000元以上,近半省份第一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在20元及以上
随着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部分低收入劳动者会迎来工资调整。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各地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水平?
人社部数据显示,上海市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达到2590元;深圳和北京也在2300元以上,分别为2360元和2320元。此外,天津、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和四川等11个省份的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都达到或超过了2000元。这些省份中,包含了四个直辖市、多数东部省份和少数中西部省份。
看第三档或第四档月最低工资标准,全国各地大多数在1500元水平之上。
值得注意的是,最低工资标准既有月最低工资标准,也有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前者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后者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广东省此前在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解读中表示,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主要考虑在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个人需承担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因素,同时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
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来看,北京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25.3元,为全国最高,其次是上海,为23元。天津、河北、内蒙古、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广东、重庆、四川等地第一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达到或超过20元。
“工资是大部分劳动者的主要生活来源,确立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主要用于确保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报酬能够满足劳动者个人及家庭基本生活。”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张丽宾说。
标准如何调整?
——2021年至今,绝大多数省份已完成一轮调整;原则上每2-3年调一次,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
“本次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3年1月1日执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2200元、2000元、180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三档分别为22元、20元、18元。”去年11月末,河北省就发布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记者了解到,河北上一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是在2019年,当时确立的最低工资标准四档分别为1900元、1790元、1680元、1580元,对应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19元、18元、17元、16元。可以发现,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不仅最高上涨幅度达到300元,而且四档变三档。
最低工资标准是如何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应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职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2015年,人社部下发通知,要求在今后一段时间内,最低工资标准每两至三年至少调整一次。
各地公开信息显示,2021年至今,绝大多数省份已完成了一轮最低工资标准调整。2021年,北京、天津、上海、浙江、江苏、浙江、山东、湖北、宁夏、甘肃、山西、辽宁等超2/3数量的省份进行调整;去年,福建、河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等省份进行调整;今年截至目前,已有河北、贵州等地明确调整方案。
在具体操作中,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最低工资调整。
比如,去年4月1日起,四川省实行新最低工资标准,第一档月最低工资标准首次突破2000元。这是四川自1995年建立最低工资标准制度以来,第17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安徽省自建立和施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先后14次发布和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
因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差异,各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节奏和绝对水平有所不同,但稳步调涨仍是趋势。多位专家表示,调整最低工资是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的现实需要,对缓解收入差距、促进分配公平都具有重要意义。
带来哪些影响?
——对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拉动作用;有利于让劳动者普遍受益
最低工资标准适用谁?
根据公开信息,一省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适用于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这意味着,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将给用人单位和部分劳动者带来直接影响。
看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刚性要求。而且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延长工作时间工资和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看劳动者,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对低收入人群的工资水平将起到直接拉动作用。据了解,在剔除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等因素后,一些劳动者领取的工资即底薪,实际执行的就是最低工资标准。
但企业用工成本和劳动者收入二者之间如何找到平衡点?最低工资标准怎样影响就业市场?不少省份会开展最低工资标准评估工作。
去年6-7月,辽宁省就通过抽样调查和统计分析进行了这项评估工作。最低工资标准对企业人工成本、劳动力市场、产业转移和产业转型升级的影响,对劳动者生活保障的作用、对一线劳动者工资收入的影响,与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的关系等,均在评估范围。“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劳动用工形势”“平稳适度”“动态完善”,是不少地方和有关专家都提到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关键词汇。
此外,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与之挂钩的一些待遇水平也会相应变动。比如,不少地区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90%,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还有社保缴纳基数等方面也将随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相应变化。
“一些社会保障待遇和权益等是以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参考的,最低工资标准上去了,社会保障水平也会相应提高,有利于让劳动者普遍受益。”张丽宾说。(人民日报海外版 记者 李 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