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留琼台胞过小年 两岸“云拜年”解思愁******
中新社海口1月26日电 (记者 张茜翼)“祝你新年快乐,虎虎生风,恭喜发财!”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春节许多在琼台胞选择“就地过年”。1月26日恰逢中国传统南方小年,海南省台资企业协会会长谢文盛邀请数位留琼过年的台商及陆配相聚,共迎新春佳节。
“大家在此时相聚,有一种家的感觉,感到很温暖。”在大陆打拼多年的台商张岳玄说,海南已成为他的第二故乡,在大陆过年没有“孤单”感。
疫情阻隔相聚却割不断两岸亲情相连,留琼台胞思乡情浓,心系远方亲友。当天,他们通过“云拜年”的方式与远在台湾的亲朋互道平安,送上新年祝福。
十多年前嫁到台湾的琼籍陆配谢泳春今年头一回与丈夫相隔两岸过年,聚会当天她也与身在台湾的丈夫视频通话,互拜早年。在海南从事花道艺术的谢泳春说,她去年在台南举办了一场插花与绘画艺术联展,她希望今年将这门艺术在海南推广。
在谢文盛看来,台胞拜年的方式因疫情有所改变,但是亲情的联系、感情的交流不变。
贴对联、品好茶、尝佳果,留琼台胞欢聚一堂聊家常,话自贸港发展新期许。
台商在交谈中感慨,老一辈来琼创业的台商以从事农业、旅游业为主,而当下“闯海南”的台商不断顺应时代潮流,将投资领域越拓越宽。如今,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正在成为台商投资海南的重点领域。
海南自贸港建设吸引越来越多的台湾青年来琼创业就业。“年轻人受教育程度高,敢于创新,老一辈台商是他们的坚强后盾。”谢文盛说,近年来,大陆经济社会不断发展,此时正是台胞在大陆发展的好机会,他鼓励台青抓住机遇,大胆探索创新,在这片热土上发挥专长。
据海南省台办介绍,三年多来,海南全省新增台资企业302家,实际利用台资3.08亿美元。2021年1月至12月,海南新增台企160家;去年1月至11月,琼台两地贸易额达17.0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9.4%。
为了给生活和居住在海南的台胞做好服务,海南省台办、海南省台联、海南省台资企业协会已联合建立“海南省台胞台企之家”,开展交流联谊、政策宣传、协调服务、资源共享、实践锻炼、法律咨询。
谢文盛称,下一步,海南省台资企业协会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增进台商台企之间的团结联谊和交流合作,加强与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为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