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这些互联网关键词,都曾与我们“不期而遇”******
【回眸2022年网信发展这一年——关键词篇】
过去的一年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共建网络文明、提升数据治理能力硕果累累;弥合数字鸿沟、治理网络暴力、加速工业互联网创新稳步推进;量子计算、元宇宙等前沿话题未来可期……岁月不居,时节如流。回望这一年,身处数字社会的你我,这些互联网“关键词”总会与我们“不期而遇”。
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如今,互联网让世界变成“地球村”,国际社会越来越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自第二届世界互联网大会以来,大会主题设置便与“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密切相关,并在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推出“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精品案例”发布展示。2022年11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白皮书。文中强调了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网络空间的具体体现。
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前夕,筹备大会的工作人员正在忙碌工作。光明网记者潘迪 摄
网络文明
当今世界,互联网已经成为人类共同的精神家园。加强网络文明建设,营造美丽、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成为所有人面临的重要课题。我国连续两年举办“中国网络文明大会”,共谋网络文明时代新篇,共建网上美好精神家园。2022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期间,举办新时代中国网络文明建设成果展示,发布《共建网络文明天津宣言》、中国网络诚信十件大事、《中国网络诚信发展报告2022》、网络文明主题歌曲等,并围绕内容建设、生态建设、算法治理、谣言治理、个人信息保护等主题举办了十场主题论坛。
8月28日,2022年中国网络文明大会主论坛环节发布了《共建网络文明天津宣言》。
弥合数字鸿沟
在全球数字化发展与转型的浪潮中,数字技术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给人们提供高质量信息服务的同时,也在加剧社会发展层面的种种差距,形成了越来越明显的数字鸿沟。近年来,有关数字鸿沟的讨论越来越多。在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期间,便设置了这一主题分论坛。未来,伴随互联网发展,我们要不断依靠技术创新应用、促进数字普惠共享、加强数字技能培训、提升全民数字素养等,协同发力弥合城乡数字鸿沟。
在咸阳市小桔灯公益服务中心的教室,志愿者教学员使用智能手机的基本功能。新华社记者邵瑞 摄
数字安全
伴随着互联网技术更新迭代,数字经济已辐射到各行各业,呈现出网络化、融合化、共享化、智能化、全球化等趋势;同时,其伴生的安全问题也更加突出,各类风险遍布关键基础设施、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智慧城市等各个场景,网络安全逐渐升级为数字安全。数字时代,如何携手应对网络安全新趋势、新挑战,已成为各界关注的共同课题。
元宇宙
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元宇宙+新一轮信息技术的浪潮,将推动物理世界与数字世界融合、社会生活与数字生活融合、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融合、科学研究与数字技术融合、文化艺术与数字资产融合。随着元宇宙概念火热,以虚拟主播、虚拟偶像等为代表的“数字人”受到追捧,“互联网+文化”领域的数字藏品也成为各界探索的重要方向。在2022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共组织了22场元宇宙方向论坛,元宇宙成了当仁不让的“主角”。
11月8日, 参展者在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互联网之光”博览会上体验元宇宙相关技术。光明网记者赵金悦 摄
数字基础设施
数字基础设施是以数据创新为驱动、通信网络为基础、数据算力设施为核心的基础设施体系。数字基础设施主要涉及5G、数据中心、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以及基于此类技术形成的各类数字平台。当前,人类社会正加速向数字化转型,作为新型基础设施,数字基础设施已经像水、电、公路一样,成为人们生产生活的必备要素,为产业格局、经济发展、社会生态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量子计算
未来6G将会对算力要求更高,这也将凸显通信网络的算力瓶颈,需要引入更强算力来解决,而算力强大便是量子计算机的最大特征。如今,量子计算机研制和应用已经成为各国战略竞争焦点之一。这两年,量子计算技术正走出实验室,走向行业应用。据统计,全球已有100多家量子计算公司,量子计算发展呈现蓬勃景象。基于量子信息的新技术,我们正在进入一个新的量子信息时代,与之相关的政策落地、产学研用、人才培养等还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开拓。
疫情下的数字社会
随着新一代数字技术迅猛发展,在促进经济增长、保障社会运行、助力抗疫合作等方面发挥的作用日益凸显,数字社会建设为有效防范和应对疫情影响提供了有力支撑、开辟了崭新空间。如今,我国已形成全球最庞大的数字社会。数字技术在助力疫情防控方面发挥哪些作用?数字技术对媒体形态、内容传播、智能化发展等领域带来哪些机遇?数字技术给广大网民的衣食住行和生活习惯带来哪些改变?以上种种,都是近年来各界热议的焦点话题。
2022年4月,无人送餐车驶入复旦大学,助力最后100米无接触配送。
数据治理
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正快速融入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和社会服务管理等各个环节,深刻改变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治理方式。在今年举办的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中国网络文明大会、数字中国建设峰会等重磅活动中,数据治理都作为大会的重要议题展开讨论。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发布,构建了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4项制度,共计20条政策措施即“数据二十条”。未来,关于数据治理必将迎来新的阶段。
网络暴力治理
从饱受争议的“人肉搜索”,到有关疫情各种“言语风暴”,网络暴力乱象从未中断过,既污染网络世界、荼毒社会风气,也给网民带来精神压力、造成心灵创伤。2022年初,中央网信办开展“清朗·2022年春节网络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将“网络暴力、散播谣言等问题”作为排在首位的整治任务;2022年11月,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旨在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压实网络平台主体责任,通过亮红牌、划红线的方式治理网络暴力,净化网络空间。
工业互联网
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不断深入发展,工业互联网逐渐成为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和发展。在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期间发布的《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2》显示,2021年我国工业互联网核心产业规模达到10749亿元,增速18.1%;工信部最新数据也提到,我国工业互联网已融入45个国民经济大类,“5G+工业互联网”建设项目超过3100个。如今,工业互联网体系化发展已取得显著成效,逐步成为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撑。
智慧物流小车在进行物品运输。新华社记者刘潇 摄
监制:张宁、李政葳
统筹:孔繁鑫
撰文:李飞、穆子叶
视频:刘昊、雷渺鑫、孔繁鑫
出品:光明网要闻采访部
上班第一天就摔伤,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要不要赔?******
上班第一天摔伤 公司赔了10万元
阅读提示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试工期”“试岗期”以及“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等,不是逃避工伤赔偿责任的借口。建议用人单位在“社保空档期”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用工风险。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上班第一天就摔伤,公司要不要赔?这是前不久发生在湖南湘阴的真实案例。最终,湘阴法院判决公司对摔伤的员工赔偿10万余元。
在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到底冤不冤枉?
记者调查发现,近年来,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综合来看,在“倾斜保护原则”下,我国的劳动法更倾向于保护弱势劳动者利益,兼顾用人单位利益。
上班第一天摔成八级伤残
事情发生在2021年6月9日。老杨应邀前往当地一家建设公司从事装模工作。他和公司提前约定,工资按天发放。没想到上班第一天,他就因施工过程中脚下打滑,不慎摔伤了右手。后经工伤鉴定,伤情构成八级伤残。
赖以生存的右手致残,老杨觉得很倒霉。事发后,老杨与公司就赔偿事宜沟通,但未达成一致。向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后,仲裁委裁决公司赔偿老杨107498元。老杨不服裁决,诉至法院。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老杨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
而在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上,法院认为,因老杨是临时工,又在上班第一天受伤,不能举证证明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因此,仲裁委以该公司缴纳工伤保险的基数4931元,作为杨某工资计算工伤赔偿数额,符合相关规定,应予认可。
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向老杨支付工伤待遇费用共计107498元。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判决已生效,公司已向老杨赔付全部金额。
“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理应被认定为工伤,并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办案法官表示。
类似案例和判决并不鲜见
记者调查发现,在面对类似老杨这样的劳动者的不幸遭遇时,法院往往会在贯彻公平、公正原则前提下,对劳动者依法予以倾斜保护。
同样事发湖南,同样是上班第一天受伤。在长沙天心区从事外墙灯具安装工作的刘某,工作时不慎从高处跌落受伤,鉴定为九级伤残。
公司认为刘某刚上班第一天,双方还未签订劳动合同,也无法购买工伤保险,其与刘某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但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作为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义务。刘某虽仅工作一天,但不影响对双方劳动关系的认定。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刘某18万多元。
即使上班第一天路上出了意外,也属工伤。2017年,小陈成功应聘昆山某电子厂。去厂里报到的路上发生交通事故。
电子厂认为,出事当天小陈并未到厂里办理入职手续,也未签订劳动合同,双方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自然就没工伤一说;公司并非不给小陈缴纳工伤保险,而是因为他没来报到,双方还未建立劳动关系,厂里没有义务帮他缴。
但法院最终认定,因电子厂未为小陈缴纳社保,小陈发生工伤,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电子厂承担给付责任。最终判该厂赔偿小陈11万多元。
如果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答案是:也算。同样是2017年的事:王某与悦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至另一家公司工作。入职第一天,王某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料当天下午,王某骑电动自行车被货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王某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两家公司不服提起上诉。法院审理认为,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视为下班。且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不等于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关键
“这些案例有两个常见的争议点:一是双方劳动关系的确立,二是各项工伤赔偿标准的确认。”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吕帅分析。
吕帅告诉记者,无论劳动者是“上班第一天”或是“未转正”,只要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特征,那么自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开始,二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即已建立。
实践中,为了相互了解、选择,有的企业会为新员工设置“培训期”“试工期”“试岗期”等期限。但也有不合规企业借此推卸劳动用工的法律责任,不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在此期间发生工伤,企业便以“未建立劳动关系”“未转正”为由,试图逃避工伤赔偿责任。“其实试用期对劳动者的影响仅表现在解除劳动合同和工资待遇方面,对工伤待遇没影响。”
此外,很多企业会选择在员工转正后缴纳社会保险,或当月入职、下月办理社保登记。吕帅认为这种做法不但不能为企业省多少钱,还可能带来无法预期的后果。
“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转正后缴纳社保的操作显然违法;当月入职、下月办社保的操作看似不违反法定时限要求,但殊不知,30天之限是法律给予用人单位的最长宽限期,并非不缴纳社保的免责期限。”吕帅举了一个现实案例:2020年10月,上海某公司因工期紧张,加急招聘了操作工李某,当晚李某办好手续后正式入职到岗,不料工作两个小时后猝死。事后,家属要求公司给予一次性补偿140万元。
“这就是一起典型的反映‘社保空档期’的事件。”吕帅建议,在“社保空档期”,企业可以购买雇主责任险以分散风险。他同时提醒劳动者,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并以双方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为由拒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应准备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医药费发票及证明双方存在用工事实的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报记者 王鑫 方大丰 本报通讯员 刘霜)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