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香港中华总商会举行癸卯年春节团拜。图为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致辞。 中新社记者 陈永诺 摄
李家超发表致辞时指出,香港与内地由今年1月8日开始逐步、有序、全面“通关”,方便工商界及不同人士更轻松地处理在香港和内地的不同业务,随着跨境人流恢复,香港与内地和国际间的合作将会日益频繁,大型的商贸展览、会议、体育盛事、不同赛事以及其他国际级的大型活动,都会陆续回到香港举行,充分展现香港作为亚洲盛事之都的角色。
李家超提到,中总在上个月组织了商务考察团,与特区政府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丘应桦一起到越南,促进香港和当地的交流、联系和合作。他希望,中总未来继续为香港企业拓展更多、更广阔的商机。
另外,李家超表示,本月4日,他将会率领香港代表团启程前往沙特阿拉伯和阿联酋(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展开他今年第一次外访,全力开拓香港和中东的发展空间,协助香港业界把握经济复苏的机遇,希望帮助中东企业进一步认识香港“背靠祖国、联通世界”的独特优势,让香港的专业服务在中东和更多“一带一路”国家发挥出来,开创更多互惠共赢的新篇章。
中总会长蔡冠深致辞时指出,“通关”为香港旅游业等带来曙光,防疫政策改变为香港经济注入动力,香港会继续做好投资者、营运者角色,全力把握“双循环”发展机遇。蔡冠深表示,中总会继续进行更多考察活动,继续组织商团出访各地,说好香港故事,不断为香港探索新的商机。(完)
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