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一审被判死缓******
中新社北京1月10日电 (记者 张素)记者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1月10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国家安全部原党委委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原组长刘彦平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刘彦平以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对刘彦平受贿犯罪所得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公开资料显示,刘彦平生于1955年8月,河北丰南人,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2年9月,官方通报刘彦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他被指涉及政治、组织、廉洁等多个方面问题,并涉及“参加孙力军政治团伙”等。
如今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2年,被告人刘彦平利用担任公安部警卫局副局长、政委、局长,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副部长,国家安全部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央纪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组组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安全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十九届中央第五轮巡视第十四组组长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处理、工作安排、车牌办理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4亿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彦平的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刘彦平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其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不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法院称,根据刘彦平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国家、社会造成的严重危害,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知,2022年11月17日,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刘彦平受贿一案。根据官方当日通报的庭审过程,刘彦平当庭表示认罪、悔罪。(完)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唱响新时代的主旋律舞出中国人的精气神******
习近平回信勉励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的艺术家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
唱响新时代的主旋律舞出中国人的精气神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12月24日给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的艺术家们回信,勉励他们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再立新功。
习近平在回信中说,今年恰逢中国东方演艺集团前身——中央歌舞团成立70周年、东方歌舞团成立60周年,谨向你们以及全体演职人员表示热烈祝贺和诚挚问候!
习近平指出,多年来,你们认真贯彻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推出了许多优秀的文艺作品,在文艺繁荣发展、服务对外文化交流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成为新中国的重要“文化使节”、亮丽“文化名片”。一代代艺术家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时代放歌、为人民起舞,展现了文艺工作者的使命担当。
习近平表示,希望你们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崇德尚艺,守正创新,唱响新时代的主旋律,舞出中国人的精气神,为繁荣发展文艺事业、推进文化自信自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再立新功。
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的前身主要有两个,分别是1952年12月成立的中央歌舞团和1962年1月成立的东方歌舞团。党的十八大以来,该集团创作演出了舞蹈诗画《国色》、舞乐《中国故事·十二生肖》、舞蹈诗剧《只此青绿——舞绘〈千里江山图〉》、音乐剧《绽放》等一批广受好评的文艺作品。近日,中国东方演艺集团的10名艺术家给习近平总书记写信,汇报新时代十年开展文艺创作的收获,表达牢记初心使命、用艺术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的决心。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6日 01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