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跃医疗为何敢顶风哄抬物价?270万罚少了吗?******
中新经纬2月2日电 (宋亚芬)因疫情期间哄抬血氧仪价格,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鱼跃医疗)近日被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处罚270万元。对此,有网友表示“罚少了!”
事实上,鱼跃医疗并不是唯一一个在疫情期间借防疫商品紧俏而大幅涨价发国难财的企业。2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第五批查处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违法典型案例,除了鱼跃医疗,重庆同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也因哄抬药品价格被处罚。
通报指出,鱼跃医疗血氧仪销售价格上涨幅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推高了鱼跃牌血氧仪市场销售价格。以该公司生产的指夹式脉搏血氧仪(型号:YX306)为例,2022年12月生产入库平均成本比11月上涨47%。向经销商的平均销售价格由100元/台上涨至231.78元/台,涨幅131.8%;最高价格上涨至254.15元/台,涨幅154.2%。
对于企业在疫情期间物资紧缺情况下哄抬物价的行为,中国并非没有监管制度。早在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就联合制定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提出“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国家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囤积居奇,哄抬疫情防控急需的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药品或者其他涉及民生的物品价格,牟取暴利,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而依照该项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12月也发布了《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规范涉疫物资网络交易秩序工作提示》等,明确提出“不得哄抬价格”等法律红线。可以说,相关制度不可谓不严厉,为何总有企业挑战法律底线?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尹富强在接受中新经纬采访时表示,企业明知哄抬物价是违法行为,依然敢于违法,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违法行为人认为即使违法不一定被处罚,从新闻报道来看被处罚的比例并不是很高。二是企业有可能算经济帐,即使最后被处罚了,但违法行为所增加的盈利减去被处罚金额依然有赚头,算经济帐也是合算的,就会有利益驱使。
从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的处罚通报来看,这次对鱼跃医疗处罚270万元属于从重处罚。通报指出,当事人在疫情期间推动血氧仪市场价格过快、过高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影响国家疫情防控大局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影响范围广,属于情节较重情形,符合从重情节。
不过,有网友表示,“罚270万?一台涨价200,就是卖1万多台机子的事。罚那点款简直九牛一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发现存在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的,最高可处300万元的罚款。
市场经济讲究“供求关系决定价格”,这是否意味着需大于求时企业可以随意大幅涨价?对此,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刘春生表示,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确实是由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但是市场经济本身也是法治经济,是有一定规章制度的。任何的市场经济都不会对企业的行为尤其是违法违规行为完全坐视不理。
此外,刘春生强调,疫情期间某些企业哄抬物价,本身确实是利用了疫情这个大的背景,而发国难财,从古至今,从中到外,都是不允许的。企业做生意,首先要遵守基本的规章制度,其次还要讲良心,有公德。
李泽泉:坚持人民至上,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
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社会慈善资源、理论创新、国际循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立德树人等话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胡彬彬:做到“三个注重”,有效推进社会慈善资源融入基层社会治理】
贵州民族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胡彬彬指出,社会慈善资源是慈善事业持续发展的基石,也是基层社会治理有效推进的活力源泉,必须做到“三个注重”,有效推进社会慈善资源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一方面,要注重创新融入理念。树立主动融入理念,充分激发全民的爱心、调动全社会的热情;树立全域融入理念,探索建立“慈善+党建”“慈善+金融”“慈善+教育”“慈善+救助”等实践模式;树立协同融入理念,加强指导和管理,使各类基层组织按需设置、按职履责、有人办事、有章理事。另一方面,要注重健全融入机制。健全党建引领机制,积极创新激活社会慈善资源的组织化形式,探索激活社会慈善资源的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健全慈善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基层政府的主责作用,积极创新慈善行为的激励方式,推进慈善公益组织与媒体平台的合作,探索慈善积分奖励、慈善时间银行等多样化激励机制。同时,要注重拓展融入路径。以社区为主体创建融入场域,以增强居民的“社区共同体”意识为目标,积极开展“社区慈善日”等活动,努力打造“慈善标杆社区”;以社会力量为依托拓宽融入渠道,社会组织要利用自身的组织优势,加强资源整合平台建设,最大限度地整合社会慈善资源,并使之服务于基层社会治理。
摘编自《光明日报》
【李泽泉:坚持人民至上,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
杭州师范大学纪委书记、教授李泽泉表示,新时代新征程,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必须坚持人民至上。一方面,党的理论来自人民。必须深深植根亿万人民的生动实践,站稳人民立场、把握人民愿望、尊重人民创造、集中人民智慧,及时概括提炼人民群众的新鲜经验,形成为人民所喜爱、所认同、所拥有的理论。另一方面,党的理论为了人民。必须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同时,党的理论造福人民。必须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把造福人民作为理论创新的价值旨归,不断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变为现实。
摘编自《人民日报》
【黄晓凤:多措并举提升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
广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广东财经大学广东数字经济研究院院长黄晓凤指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开放融通是不可阻挡的历史趋势。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在加强国内大循环在双循环中的主导作用的同时,重视提高国际循环质量和水平。一是以国内大循环吸引全球资源要素。围绕国内发展新兴产业的市场需求,拓宽使用外资来源,扩大市场准入;通过吸引全球技术、资金、人才等优质要素和产品,不断塑造高质量发展新动能。二是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积极推动制度创新,在数字贸易等领域创设高标准规则体系,提升我国在国际循环中规则、价格、标准制定的话语权。三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集聚力量进行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打通物流、信息流、数据流和交通运输堵点,全面增强与世界各国的互联互通;借助互联网、人工智能和云计算技术,通过精准匹配实现产业链供应链各链条的无缝对接。
摘编自《经济日报》
【于家明:处理好三对关系,稳步推动乡村振兴“提档升级”】
北京市委党校第23期局级研修班学员于家明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系统观念,强化辩证思维,稳步推动乡村振兴“提档升级”。一是在乡村发展中兼顾效率与效益的关系。切实推动城乡二元结构调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蹄疾步稳地推进城镇化;完善乡村产业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工商资本和社会资本下乡,拓展乡村产业的市场空间;着力于改变分散、粗放的传统农业经营方式,避免片面追求大干快上的倾向,把握好农业生产规模经营的尺度;始终绷紧粮食安全这根弦,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树立保面积、保产量的责任意识。二是在乡村建设中协同有形与无形的关系。在充分掌握乡村的历史渊源、民俗文化、现实状况、农民呼声等信息的基础上,坚持规划先行,做到分类施策;注重风貌保护,尤其要保护好乡村的生态环境,增强乡村的生态涵养功能,打造现代版“富春山居图”;推动机制创新,激活大量沉淀的实体资产,挖掘生态价值。三是在乡村治理中融合硬件与软件的关系。进一步加大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推动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下乡,要在公共资源配置上体现农业农村优先;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锻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符合农村基层实际的治理体系和治理方式。
摘编自光明网
【刘凤义、余一凡:扎实推进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刘凤义,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余一凡表示,思政课教师要切实在实际工作中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落细,真正做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一是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教育系统必须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引导广大青年坚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二是讲深讲透讲活思政课的道理。思政课教师必须在讲道理上下功夫,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透过现象看本质,强化学理支撑;主动回应学生们关心关切的深层次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甚至是一些敏感问题,用马克思主义的逻辑力量征服学生;用好信息技术手段,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增强思政课教学的时代感。三是运用好大思政课提升育人成效。高校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融入“大思政课”建设;推行“师生四同”,围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广大师生同学同研同讲同行,共同将理论知识用于实践,运用生动鲜活的实践强化认同;运用国家教材建设重点研究基地等教学科研平台,推进科研教学相互促进,坚持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
摘编自《中国教育报》
(光明网记者 赵宇整理)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